更新時間: 2018-01-16
關于對本市部分建筑施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檢查情況的通報
滬建安質監〔2018〕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檢查的通知》(滬建安質監[2017]70號)的要求,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從2017年11月中旬起,對本市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開展了動態核查。現將這次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概況
此次檢查,分為預備檢查和現場檢查兩個階段,共檢查了本市二級以上總承包施工企業24家。
從檢查情況看,部分施工企業對此次檢查較為重視,在檢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基本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完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控較為有效。受檢企業中有6家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基本符合要求,有1家施工企業在預查時發現企業沒有配置“三類人員”,預查后主動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注銷。檢查中對16家企業開具了整改通知書要求整改,對1家施工現場安全管控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缺失、自查自糾沒有開展,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開具了局部暫緩施工指令書。結合檢查,對2家施工企業、1家監理企業實施了執法檢查詢問約談。
二、檢查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
檢查發現有部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普遍存在一些問題,個別企業問題嚴重,具體表現在:
1、部分企業沒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生產管理制度缺失,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狀況較差。如在對上海璟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總包施工的上海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52KV及以下輸配電設備研發試驗平臺建設項目進行檢查時發現:現場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落實等方面未舉一反三地落實整改,施工現場的問題和隱患嚴重,同時企業未提供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企業的自查整改情況接受檢查。
在對上海文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包施工的嘉定新城A07-6地塊幼兒園新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時發現:現場模板支撐系統、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等方面以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發現依然存在較多的隱患和問題,企業、工地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全。一些企業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落實、考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項制度的建立、健全與落實中不同程度存在問題。如上海閔行區杜行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華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興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失位。有的企業未按規定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沒有對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在建項目違規違章行為。如德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仁信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
三、檢查處理意見
1、在對預備檢查時發現的上海金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配置持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三類人員”,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企業施工資質已注銷,擬報市住建委實施注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2、對下列兩家安全生產條件保持不力,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存在較多問題,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嚴重的企業,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擬分別實施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7日的處罰。
(1)上海璟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上海文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3、對下列五家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與落實中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問題的企業,擬予以通報批評:
(1)德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上海仁信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3)上海閔行區杜行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上海華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5)上海興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下階段工作要求
市安質監總站將按照職責,結合市住建委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事中事后監管,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動態核查工作將逐步走向常態化。對此要求各持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的要求,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2018年1月16日